6.5 电气火源控制


6.5.1 机电设备设施中的变压器、带油电气设备应定期巡检和维护。
6.5.2 各级配电设备应安装完善的过负荷、漏电、欠压、过压等保护电路和报警装置,各类电气设备应 加装防止打火、短路的装置。
6.5.3 定期对运行车辆上的电气设备、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维修,及时清除列车运行线路上的导电体,防 止受流器、电缆电线短路放弧引起列车火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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